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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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有争议解决方法如下: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2. 农村房屋空地有争议如何处理

一、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确权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本村的村民且必须是宅基地建筑的实际所有权人。申请宅基地确权的农民必须是本村村民,并且必须是宅基地使用权拥有者本人。其他人员没有权利确权;
2、申请宅基地确权的农民必须拥有合法的身份。合法的身份包括申请者本人必须是有合法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如果申请者本人在这方面存在问题,当然无法申请确权喽。农村宅基地确权需要四个条件;
3、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分两种:第一种,如果宅基地房屋是村民自己建造的,需要提供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的相关批文等辅助证明材料。如果是本村成员之间买卖或者是后代继承以及他人馈赠的,就需要提供当时的买卖合同,继承证明,馈赠证明等辅助证明材料;
4、确权之前必须在本村农民之间公示。确权申请提交之后,要在本村张贴公告,在公告的有效期内,如果没有本村其他村民提出异议,则可确认确权。
综上所述,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宅基地的纠纷,要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个人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各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法律依据只要是土地管理法,大家要知道,行为人对宅基地是没有所有权的,只有使用权的,因此宅基地不可以作为商品买卖,他人也不得侵占宅基地,否则可能会面临着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房屋空地有争议如何处理

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农村土地纠纷解决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根据本地这些年土地纠纷解决的统计资料来看,复杂的农村土地纠纷能够较好地解决多是由乡村两级以及上级土地管理、司法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结果。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大量工作在农村基层,基层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是解决土地纠纷的基础,且往往能收到明显的效果。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造成土地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
1、村集体或村干部对村民利益的侵害。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中手续不完备造成不必要的失误,履行中又漠视农民权益成为纠纷产生的重要因素。有的村干部在发包土地时“暗箱操作”,引起群众不满。有的是在履行过程中常常因为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旧班子之间或村干部之间有矛盾,导致现任村委会否认原合同,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导致纠纷发生。
2、村民对村集体利益的损害。有的村民未按约履行承包合同造成纠纷。有的承包户以低价承包,又以高价擅自转包,从中坐收渔利。有的村民不遵守合同约定,故意拖欠承包费,制造各种事端,致使村干部催收困难。有的承包户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合同约定破坏土地和林业资源,损害集体的利益。
3、村民之间的土地利益纠纷。有的村民依仗各种权势力或者力量,强行挤占他人土地。有的村民在耕种自己的土地时,侵犯其他村民的各种利益。在村民土地纠纷中最多的往往是地界纠纷,这种纠纷大多由于历史原因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而难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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