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哥是什么意思(早期以色列律法未完善时期,祭司阶层之间的权力争斗)

夏星
引言

祭司门阀间的激烈斗争,不止反映在传说版本的屡屡修正上,也反映在传说里所呈现的相互诅咒上。譬如对非尼哈,示罗的以利族祭司门阀的祖先,有一则据推测是古老的、夸大的祝福话语,反之,在以利族于所罗门治下没落之后,《撒母耳记》里载有一段此一氏族将遭灾祸的预言。

祭司权威,如可拉族的反对者将会为大地所吞没;后来可拉族却贬降为歌者氏族。从翻修过的传说的蛛丝马迹看来,不止怀抱着清教精神的耶和华信仰的祭司阶层,还有尤其是北方的古老圣所的利害相关者,必然是非常激烈地反抗所罗门的神殿兴建,以及这个圣殿因此所踞的优越地位。

早期以色列律法未完善时期,祭司阶层之间的权力争斗

▲所罗门神殿

实际上,北方王国的崩溃,本质上的一个因素就是由于此种祭司门阀间的对立及其祭仪规定上的相互对立,例如耶罗波安为了但与伯特利所设定的崇拜规定,尤其是他们通过君王来做出此种处置的动机所在。此种尖锐的对立最清楚明白地显现于:在互有偏见的宗教传说里,就连耶和华崇拜的部族祖先们都不得脱身豁免。亚伦族祭司的宗教传说把针对摩西本身尤其是他的异族婚姻的严重非难,归之于亚伦与女先知米利暗。

传说明示摩西之所以不得加入行进应许之地的行列乃是由于他的罪使然。然而,另一方面,根据摩西的宗教传说,米利暗却因此事而得了麻风病。最最无法确定下来的,是亚伦本身的地位:除了其他一些罪行,他特别因参与公牛的祭拜而遭到谴责在此一传说的最终编纂时代里这可是个死罪;虽然如此,在传说里他却未因此而招致什么灾难。

早期以色列律法未完善时期,祭司阶层之间的权力争斗

▲摩西的试炼

祭司阶层间的此种斗争想必更加激烈,当耶路撒冷的祭司阶层(当时为撒督族)在北方王国的政治性崩解之后得出最后的结论,并提出古老传统中根本闻所未闻的要求:自此之后,唯有在耶路撒冷的一个神殿、一个礼仪上具有完全资格的献牲之所存在,并且,在山丘上与林木下的古老耶和华礼拜,以及在伯特利、但、示剑和其他地点的古老地方性与州省所属圣所的耶和华祭拜都要停止。这样的要求或许并非绝对是新的,但可能就在北方王国殒落后便已形成。因为,似乎是当希西家陷入对抗西拿基立的苦战时,就已着手致力于实现此种要求。只不过当时地方圣所的观念上与物质上的利害关系者-亦即农民与领主一的反抗恐怕是太过强大了。

到了玛拿西治下,此事也就不用再提了,因为他作为亚述的封臣,在耶路撒冷实行美索不达米亚的天体星辰崇拜。和他怀抱同一精神的后继者亚扪,在一场可能是由耶和华信仰的党人所煽动的军事暴动里,和彼时北方王国的暗利王朝治下相类似的,被扫荡尽净。不过,当时对祭司的此种要求的强烈反抗,在以下事实里显现出来,亦即:革命是由地方圣所的利害关系者镇压下来,这些人首度以后来不断出现的党派之名'ammehaarez(“国人”)登场。

虽然如此,祭司在与高贵门阀氏族-他们也与耶和华信仰的党人友好结合下,成功赢得了对未成年的约西亚的影响,并且在对抗亚述帝国的大联盟形成-导致约西亚的垮台-做好准备时,此一要求再次重新浮现。这便是申命记法典的核心要求。此一法典是群集在耶路撒冷祭司阶层身旁的知识阶层的学识产物。它被认为是由神殿的雇员在神殿里所“发现”的。希冀赢得耶和华的援助以对抗长驱直入巴勒斯坦的法老尼哥,此一乌托邦的希望显然是促使约西亚去履行此一发现-据称真正是古老的摩西的法书(seferhaattorah)-中所包含的命令的动机。

早期以色列律法未完善时期,祭司阶层之间的权力争斗

▲祭司

约西亚在庄重的契约里让人民负有遵守此一法律的义务,并拆毁古老圣所,且用死者遗骸令其蒙受仪式上的不净。然而,约西亚王在米吉多战役里的挫败与惨遭杀害,为所有这些希望画上句号,并且一般而言也是对利未人的耶和华党派的一记可怕打击。此申命记纲要想要取代其他一切法律集的明显要求也因此而遭受当头的挫折。然而这依然是当时唯一有强固组织的耶路撒冷祭司阶层的理想要求。其编纂者以巧妙的方式将此种独占的要求与其他有利于其权势地位同时也相当受庶民欢迎的要求连结在一起。首先是对所罗门赋役王国的古老抗议。人们从未或忘,极具威信的大卫王朝是通过与长老们的契约而获得王位的,而且古代的以色列领袖乃是骑在驴背上的卡理斯玛人民君主,既无战车营、宝库、后宫、徭役与租税,也没有世界政治的主张与应对。

这都该认真地复原重建。王的尊荣应由祭司的爻签神谕来决定,王应受《申命记》的摩西法律所约束,并且日日加以诵读。关于扫罗如何由撒母耳授命为王的相关记事,如今被插入到古老的传承里,同样的,放羊的小孩大卫打败歌利亚的宗教寓言取代了真正的传说。在诸王传说的修订编纂里,如今每个王的评价都一应其对于偶像崇拜与山上礼拜的态度而定。同理,契约之书的古老社会法也被相应地做了变更而纳入新的申命记纲要里。

早期以色列律法未完善时期,祭司阶层之间的权力争斗

▲以色列第三任王 所罗门

由于西底家在巴比伦的采邑领主有意于(以色列)王权的弱化,所以十足可信的是,在此王治下,对于这些要求的实现的确做了些努力。流传到俘囚时期的这个申命记纲要是唯一首尾一贯的神学,其他流传的不过是些片段与未完全整合的传奇故事与传说的集子。申命记法典实际上最极力要求的,打一开始便是耶路撒冷及其祭司阶层的祭拜独占。当然,也就是这个要求制造了最重大的困难。撇开非耶路撒冷的俗人利害关系者的反抗不谈,问题在于:向来在其他圣所供职的那些利未人和其他祭司该怎么办?

后来被添窜得相当厉害的申命记法典有关这点,在现今的版本里包含了两个互相矛盾的规定:其一,训示所有的以色列人,不得让“你们里的利未人”没有供养,换言之就是让利未人成为不具祭祀权利的坐食者,并且只与祭司分享法律“教导”的权利;其二,这些祭司可以迁居到耶路撒冷并参与当地的礼拜,不过,这并不是由祭司本身带入法律里的规定,而且若要认真实施起来,耶路撒冷的祭司阶层是不会同意的。再来,到了俘囚期,意思是:所有的祭司氏族全被俘虏到巴比伦。此时,不争的事实利益在于:所有的祭司都言归于好。以西结仍然呼吁由耶路撒冷的撒督族独占祭礼,并且相应于《申命记》的理论,把“利未人”和他们分开,成为不具献牲权的第二流祭司。

早期以色列律法未完善时期,祭司阶层之间的权力争斗

▲巴比伦古城遗址

然而,撒督族的独占显然是无法贯彻的。到了波斯时代,最后的妥协显然由身负文书教养的祭司以斯拉所发现,而妥协的内容似乎也是经由各个门阀对于宫廷的影响程度而共同决定的。其中,以斯拉视撒督族为亚伦族的一支,并将唯一圣所耶路撒冷的供牲礼拜的权能交在全亚伦族人的手中,所有其他被承认为利未人的门阀则从属于亚伦族,降格为轮番执勤的次级祭祀官吏,其他一些人则成为负有义务的“神殿奴隶”(Nethinim)、歌者与门卫。教权制的三区分,祭司、利未人与神殿奴隶,在福音书里仍然存在,在最后者消失后,则为祭司与利未人,这样的区分便是源于此番规制。

至于使得此种规制得以被采纳的手段则是对于物质条件的规划:在全圣地(耶路撒冷教团国家支配下的全地)贯彻普遍性的十一税,然后将此一收益与一些与此无关的其他税收,分配给各个教权制里的利害关系团体。决定古老的斗争以此种方式来收场的,一方面是俘囚期教团的特殊情况,另一方面则是与波斯宫廷的政治关系-有关此种关系的性质我们后面会谈到,而这也对新的规制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再者,此种解决方式则是通过古老法规与传说的大量改订添窜,以及通过所谓“祭司法典”诸多规定的新制定而被正当化。以斯拉郑重地责成重新安顿集中居住下来的教团担负遵守此一法典的义务。

在此,我们不再进一步追查此种外在规制的细节,而是要再次回首前俘囚时代,端详一下此种独特发展的内在理路及其推动力。耶路撒冷的祭祀独占首先有个非常重要的结果:向来,至少在理论上,被视为“献牲”与“牺牲会食”的家内屠宰与家内肉食聚餐的世俗化。其神圣性格已完全丧失,只因牺牲供奉唯有在耶路撒冷一地举行。唯一有所保留的(尽管起先在意味上挺有问题的保留)是:至少不是住得太远的贡纳义务者,都应该在圣城里一如牺牲会食般消费掉他们的供品,至于其他人则容许转换成货币。

早期以色列律法未完善时期,祭司阶层之间的权力争斗

▲耶路撒冷古城遗址

所有的私人会食的这种世俗化,在死者崇拜遭到拒斥之后,成为耶和华信仰对于氏族之宗教意义的可能性的最后一击:从此不再可能有由氏族长领导下的祭祀会食存在。因为逾越节会食早已不再是氏族会食,而是一种家内的家族庆典。氏族的重要性在俘囚期之后的时代里急速衰微,恐怕也与此有关。必然导致此种结果的上述那个规定很难说是有意针对氏族所采取的措施,而毋宁是崇拜独占的一种副产品,正如为了消耗掉贡纳品而制定出来的那些半调子的规定所显示的。

结语

祭祀会食本身毋宁早自俘囚期之前的时代就已逐渐但稳稳地褪去其原有的意义。现在我们必须将焦点集中在其曾有的意义,以及此种意义与利未人的挺进有着密切关联的转变过程。此中蕴藏着清教式的耶和华宗教独具的深奥特性,唯此特性方足以解释其代表者对其他崇拜所抱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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