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型商品住房 安居房可以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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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型商品住房,其实就是让群众安居的房屋,通常指的是政府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优惠,对于销售价格以及转让年限进行了规定,并且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来进行筹集建设,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或者是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安居型商品住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安居房可以卖吗

一、安居房可以卖吗

取得安居房完整产权后,可以卖。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安居房可以卖。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安居房需要满10年才能进行买卖。在十年内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如果要出售,只能由政府采用按照原价回购的方式。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就可以买卖了。
安居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居型商品住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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