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货物运输保险是怎样的保险?)

夏星

(金融:保险 - 银行 - 证券)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承保运输中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致损失的保险。

按货物运输方式可分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以及联运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的期限多以一次航程或运程计算。凡在货物运输中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投保,如货主、发货人、托运人、承运人等。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危险事故包括雷电、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船舶搁浅、触礁、沉没、失踪、碰撞等意外事故,火灾、偷窃、短量、破碎、船长船员恶意行为等外来危险等。

承保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从性质上分为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从程度上分为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所投保的险种不同,承保损失范围也不同,有的险种对单独海损不赔,有的险种对部分损失不赔,投保人须视需要选择投保的险种。此外,保险人除承担规定保险事故的损失外,还承担事故发生后对保险标的的施救与救助费用。

中国,按适用范围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涉外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与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两大类。货物运输保险除设有基本险外,还有附加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等多种。

货物运输保险责任

平安险

保险人主要负责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责任和费用:

⒈ 因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⒉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

⒊ 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⒋ 在装卸、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损失;

⒌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⒍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⒎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⒏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损失,它包括下列11种条款:

⒈ 偷窃、提货不着险条款;

2.淡水雨淋险条款;

⒊短量险条款;

⒋ 混杂、沾污险条款;

⒌渗漏险条款;

⒍ 碰损、破碎险条款;

⒎串味险条款;

⒏受潮受热险条款;

⒐钩损险条款;

⒑包装破裂险条款;

11、锈损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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