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儒 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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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儒的解释秦始皇 三十五年,以儒生是古非今,于 咸阳 坑杀四百六十余人。史称“坑儒”。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 汉 王充 《论衡·死伪》:“ 秦始皇 用 李斯 之议,燔烧《诗》、《书》。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坑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坑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一、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当时秦国刚刚建立,面临大一统的局面。而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的思想局面显然不适合思想大一统。而且当时要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更适合运用法家思想。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就是为了适应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导致秦始皇不满。《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益发谪徙边。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民间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及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坑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坑儒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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