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质押 质押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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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押登记申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办理房产质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办理房产质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质押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2. 房子质押贷款怎么弄
  3. 办理房产质押去哪个部门

一、质押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1、质押登记申请,所需材料如下: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质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可以证明质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质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以及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
3、审核通过的,进行登记,发放证书;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受理。
质押房产范围是怎样的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
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以下四类: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所组成的综合财产。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才能通过转让实现其价值,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
4、已经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价的预购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二、房子质押贷款怎么弄

一、什么是住房抵押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安全,通过一定的合同,以借款人的不动产、有价证券等文件为抵押,依法取得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权而提供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实际上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了获得贷款,将财产所有权合法地转移给债权人(抵押权人)。在此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可优先受偿。这种贷款方式可以降低债权人的贷款风险,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最有效的保障。住房信贷中的抵押贷款是以银行经营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为基础的。因为这种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多为居民个人,而银行又不可能清楚地了解借款人的资金实力和信誉,从而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而抵押贷款恰恰在贷款风险高的时候为债权人提供了收回贷款的有效保证。因此,银行在向居民个人发放的住房贷款中,大多使用抵押贷款。

二、如何办理住房质押贷款?

住房要求

(一)房屋产权应当清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无其他抵押;

(二)房龄(自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和贷款期限不能超过40年;

(三)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和拆迁计划,并有房产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贷款人的要求

具有中国境内常住户口、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2.无违法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权利质押担保或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或代偿能力的第三方担保;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划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流动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尾款金额;

2.买方及配偶向银行申请贷款,卖方及配偶应在场确认;

3.银行审查并批准贷款申请;

4.买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和担保合同;

5.出卖人将房屋产权转让给买受人,出卖人从买受人处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或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卖方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结清房款,卖方从买方获得尾款;

9.购房人验收房屋,按月还款(分期担保的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重新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综上所述,什么是住房抵押贷款?怎么处理?主要是想让银行贷款,必须用房子做抵押。银行也希望他们没有风险。如果不还贷,银行可以自由分配这套房子。但是,你会失去房子的所有权。只有还清贷款,房子才能归你使用。

相关问答:什么叫保护质押贷款

举个例子:根据保单贷款条款规定,人寿保险单在生效两年后,投保人可以将保单作为抵押向保险人申请贷款,这个就是保户质押贷款。

不知道这样子,是否讲明白了。

三、办理房产质押去哪个部门


办理房产质押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质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质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质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房产质押和抵押有哪些区别
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
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
3、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不同。房产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
4、设置权力数量不同。房产抵押在同一标的物同一时期可设置数个抵押权(重复抵押的除外);而质押的同一标的物不能在同一时期设置数个质押权,只能设置一个质押权。
房产质押的效力认定
对不动产质押的效力认定,除了要根据《民法典》动产质押的有关规定之外,还应当依照不动产抵押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就是说,不动产质押,既要符合动产质押规定的全部条件,又要不违反不动产抵押中的有关规定,才是有效的,其质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从我国不提倡不动产质押的立法意图考虑,在不动产质押较动产质押的效力认定上,对不动产质押的效力认定更应当从严掌握,在价值取向上引导人们尽可能减少以不动产设定质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办理房产质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办理房产质押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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