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诗集案 康熙时期震惊天下的《南山集》案是怎么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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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字狱不断,康熙五十年,发生了震惊天下的《南山集》案。戴名世,安徽桐城人。出生在世代耕读的中小地主家庭。此人自小勤学苦读,喜爱历史,一心想写部明朝历史。他的同乡前辈中有个叫方孝标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山诗集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山诗集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康熙时期震惊天下的《南山集》案是怎么发生的?
  2. 康熙朝的文字狱《南山集》案的介绍
  3. 南山集文言文

一、康熙时期震惊天下的《南山集》案是怎么发生的?

清朝文字狱不断,康熙五十年,发生了震惊天下的《南山集》案。

戴名世,安徽桐城人。出生在世代耕读的中小地主家庭。此人自小勤学苦读,喜爱历史,一心想写部明朝历史。他的同乡前辈中有个叫方孝标的,以游历云南、贵州的所见所闻,加上明末清初当地发生的一些事件,写了一本《滇黔纪闻》。戴名世觉得书中不少资料可供自己写明史参考,因此将有用的内容作了大量摘录。此后,戴名世听到自己的一个名叫余湛的学生说起,曾经碰到过一个在永历宫中做过事的犁支和尚,谈起南明的事无不如同亲历。戴名世不由大喜,可惜此时和尚已经离去。他便要余湛凭记忆将和尚所谈整理出来。他将这些材料同《滇黔纪闻》中的有关内容对照研究,发现了不少疑问,便给余湛写了封长信,畅谈自己的看法和心得。过后不久,戴名世的另一个学生龙云鄂将老师平时写的文章选出百余篇,用老师所居江宁南山冈命名,编了一本《南山集》,戴名世写给佘湛的那封长信,也以与余生书为题收入集内。

戴名世这个人,才思洋溢,驰名文坛,但很孤傲,放荡不羁,又相当直率,凡事触喉而出。这种个性,无论在文坛或政坛,都容易得罪人。另外,他出道虽然很早,但不愿参加科举,只教书糊口,直到三十四岁才进国子监。京城国子生涯见多识广,更磨练了他一身傲骨。他厌恶官场的虚伪龌龊,常常借酒嘲谑讥骂,被人称作狂生。那些有权势的官僚都想寻机会整他一下。

康熙四十四年(1705),戴名世五十三岁那年,参加乡试中了第五十九名,五十七岁中会试第一名,殿试获第一甲第二名,给了他一个翰林院编修的官职,让他在明史馆工作。从不愿参加科举到步入仕途,说明戴名世在调整观念,愿意同清朝合作了,但还是有人要暗算他。康熙五十年(1711)十月十二日,都察院左都御史赵申乔以《南山集》发难,把他告了一状。

赵申乔发难

赵申乔是何许人呢?原来是戴名世殿试时头名状元赵熊诏的父亲。儿子中了状元,排名在戴名世之前,老子为何还要来寻事呢?说来也不奇怪,戴名世的才学名气本来在赵熊诏之上,会试又名列榜首,士林都认为状元非戴莫属。可是殿试揭晓,金榜却被赵某占了鳌头,舆论哗然,怀疑赵申乔依官仗势从中做了手脚。赵申乔又怒又惧,决定先下手为强,于是,向皇上状告戴名世恃才狂妄,私刻文集,影响恶劣,居心叵测。

罗织罪名莫须有

康熙帝令刑部严察审明。政治问题的罪状是无限上纲罗织升级的,书中凡是南明政权年号、事迹,流露民族感情的地方,都成了反清铁证,并且还牵连到《滇黔纪闻》的作者方孝标。

那时,一人犯谋逆大罪要株连九族。刑部给戴名世定的是大逆罪,依法凌迟。方孝标早死,应戮尸锉骨。他们的祖、父、子、孙、兄弟及伯叔父、兄弟之子,十六岁以上的都要杀头;母、女、妻妾、姐妹,子之妻妾,十五岁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配给功臣作奴婢。方苞为逆书作序,也要杀头,因李光地说情,免死。龙云鄂自首,将其妻、子发配宁古塔。编修刘岩知情不报,革职,着与其妻充军三千里。

《南山集》一案牵连数百人,可又找不出诋毁本朝的片言只句,连皇帝也认为连累太众。他不想用这么多人的鲜血染红即将来临的六十岁庆典。于是开恩将戴名世一人减刑砍头,其余皆免死罪,有的送往黑龙江,有的配入旗籍为奴。尽管如此,《南山集》的沉冤,仍然是清朝在思想领域镇压异端的一个典型。

二、康熙朝的文字狱《南山集》案的介绍

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不好意思,不够详细了

三、南山集文言文

1. 《南山集》译文

原文:

余读书之室,其旁有桂一株焉。桂之上日有声官官者,即而视之,则二鸟巢于枝干之间,去地不五六尺,人手能及之。巢大如盏,精密完固,细草盘结而成。鸟雌一雄一,小不能盈掬,色明洁,娟皎可爱,不知其何鸟也。

雏且出矣,雌者覆翼之,雄者往取食。每得食,辄息于屋上,不即下。主人戏以手撼其巢,则下瞰而鸣,小撼之小鸣,大撼之大鸣,手下,鸣乃已。

他日,余从外来,见巢坠于地,觅二鸟及 ,无有。问之,则某氏僮奴取以去。

嗟呼!以此鸟之羽毛洁而音鸣好也,奚不深山之适而茂林之栖,乃托身非所,见辱于人奴以死。彼其以世路为甚宽也哉?!

译文:

我读书的房间,有一株桂树。在那桂树之上每天都能听到鸟儿“官官”鸣叫的声音,我就去一探究竟,果然那里有两只鸟儿,在树枝上筑了一个巢,那巢穴离地面不过六七尺高,人用手就能够得到。那鸟巢和酒杯差不多大,制作精密而又很结实,是用细小的草盘绕结成的。那两只鸟儿一雌一雄,体型之小以致于用手去捧它简直是绰绰有余。鸟儿的毛色洁白明亮,如同皎洁的月光那样可爱,但是我不认识这是什么鸟。

小鸟就快要出生了,雌鸟就用自己的翅膀覆盖着它,而雄鸟出去觅食。每次获得食物归来,那雄鸟都要停在屋顶上,不马上下来。房屋的主人开玩笑的用手去摇动它的窝,那鸟儿就朝下俯瞰并且发出鸣叫,轻轻地摇它就小声地叫,而用力摇时它就会大声地鸣叫,直到主人把手放下,那叫声才停止。

后来有一天,我从外面回来,看到那个鸟巢掉到了地上,我寻找那两只鸟儿和它们的卵,却又找不到。我只好到处查问,原来是奴仆某某将它们拿走了。

唉,可惜这鸟儿空有洁净的羽毛和动听的鸣叫,却为何不去那深远的大山里、到那茂密的从林中栖息,反而选择了一个本不该寄托的地方,结果被别人的家奴羞辱致死。由此看来,人生的道路难道很宽吗?

2. “南山集序”翻译

南山集序(1)壬午之冬,吾友褐夫卜宅于桐城之南山而归隐焉(2),从游之士刻其所为古文适成,因名曰《南山集》。

其文多未归时所作,而以兹所居名焉,著其志世。余自有知识,所见闻当世之士,学成而并于古人者,无有也;其才之可拔以进于古者,仅得数人,而莫先于褐夫。

始相见京师,语余曰:“吾非役役于是而求有得于时也(3)。吾胸中有书数百卷,其出也,自忖将有异于人,非屏居深山,足衣食,使身一无所累,而一其志于斯,未能诱而出之也。”

其后各奔走四方,历岁逾时相见,必以是为忧,余以代为忧。而自辛未迄今十余年(4),而莫遂其所求(5)。

吾闻古之著书者,必以穷愁;然其所谓穷愁者,或肥遁不出仕宦(6),而中秩名尊身泰(7),一无所累其心,故得从容著书以自适也。自科举之法行,年二十而不得与于诸生之列(8),则里正得而役之(9),乡里之吏,鞭笞行焉。

又非贵游素封之家(10),则所以养父母畜妻子者,常取足于佣书授经(11)。窘者拘囚(12),终身而不息,尚何暇学古人之学而冀其成耶?故土穷愁别必不能著书。

其事若与古异,而以理推之,则固然而无足怪也。褐夫少以时文发名于远近,凡所作,贾人随购而刊之(13),故天下皆称褐夫之时文,而不知此非褐夫之文也。

其载笔墨以游四方,喜述旧闻,记山水之胜,而以传序说请者(14),亦时时应焉,故世复称其古文,是集所载是也。而亦非褐夫之文也。

褐夫之文,盖至今藏其胸中而末得一出焉。夫立言者,不朽之末也(15),而其道尤难。

书传所记立功名守节义与夫成忠孝而死者,代数十百人(16),而卓然自名一家之言,自周秦以来,可指数也(17)。岂非其事独希,故造物者或靳其才(18),或艰其遇,而使皆不得以有成耶?褐夫之年长矣,其胸中之书,继自今而不出,则时不赡矣(19)。

必待身之无所累而为之,则果有其时耶?故余序是集而为褐夫忧者倍切焉。因发其所以,使览者知褐夫之志,而褐夫亦时自警而亟成其所志也。

同里方苞撰。[1]编辑本段作品注释(1)南山集序:该文写于1702年(康熙四十一年壬午),九年后,《南山集》案起,方苞因该文牵连入狱。

(2)卜宅:选择住所。1701年(康熙四十年),戴名世以十余年教书卖文所得,在桐城南山砚庄买房一所,地五十亩,准备隐居,第二年末即从江宁迁居于此。

(3)役役:形容劳苦不息。是:指古文写作。

(4)辛未:1691年(康熙三十年),约在这一年,方苞与戴名世相识。(5)遂,满足。

(6)肥遁:退隐。《易经》:“上九,肥遁,无不利。”

孔颖达注:“子夏传曰,‘肥,饶裕也。……上九最在外极,无应于内,心无疑顾,是遁之最优,故曰肥遁。”

后因称退隐为“肥遁”。(7)中秩:古人以十年为一秩,“中秩”意为中年。

(8)与于诸生之列:意为人于诸生(秀才)的行列。(9)里正:古时乡村长官称里正,每里百余尸,明代以后改称里长。

役:役使。(10)贵游:无官职的贵族,有时亦泛指权贵。

京封:无官爵的富人。(11)佣书:受雇于人做抄写等事。

授经:指教书。(12)拘囚:囚犯。

(13)贾(gǔ古)人:商人,这里指书商。(14)以传序说请者:意为请作传,写序。

(15)不朽之末:古人认为人生不朽之事有三:“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这句意为立言(著书立说)虽为不朽之事,究竟处于“三不朽”之末。

(16)代:每个朝代。(17)指数:屈指可数,寥寥无几。

(18)靳(jìn近):束缚,限制。(19)不赡(shàn善):不充裕。

这一年戴名世已五十岁,所以方苞有“时不赡”之忧。[1]原文翻译壬午年冬天,我的友人褐夫在桐城的南山选择一处住宅并归隐到那儿,跟从游学的士人刻印他所写的古文刚完成,于是取名叫《南山集》。

其中的文章多数是他没归隐时所写的,却用这居所命名,(目的是)在世人中彰显他的志趣。我自从有了相知相识的朋友,所见到所听到的当今士人,学业有成并且能和古人并驾齐驱的人,还没有啊;那些才华可以超过古人的人,只能找到几个人,几个人中没有谁能超过他。

当初我们在京师相见,他对我说:“我并不是想靠勤于古文写作来在当时求得声名。我胸中可写的东西有数百卷,如果写出来,自料将与别人有不同之处,(如果)不是隐居深山,使衣食充足,使身心毫无烦劳,并且使自己的志向专一在这方面,那就不能诱发并写出来。”

到现在十多年了,却没有实现他的追求。我听说古代著书立说的人,一定因为穷窘愁苦;但是那所说的穷窘愁苦的人,有的隐遁不出来做官,有的到了中年名望尊显身心安泰,全无烦劳,所以能够悠闲舒缓著书立说来满足自己。

自从科举制度推行以来,二十岁如果不能够跻身到秀才的行列,那么里正就可役使他。又不是贵族富豪的人,那么用来赡养父母养活妻子儿女的,就只能常从受雇抄写或教书所得中获得。

被穷窘困扰的人,一生不得安宁,哪里还有空闲的时间学习古人的学问并希望他们有所成就呢?所以穷窘愁苦的士人一定不能著书立说。他的情境如果与古人不同,但按常理来推测,那么本来是这样也并不值得奇怪了。

褐夫年轻时凭时文在远近扬名,所有的文章,商人随即买来并刊印,所以天。

3. 方苞的《南山集》序的翻译

壬午年冬天,我的友人褐夫在桐城的南山选择一处住宅并归隐到那儿,跟从游学的士人刻印他所写的古文刚完成,于是取名叫《南山集》。

其中的文章多数是他没归隐时所写的,却用这居所命名,(目的是)在世人中彰显他的志趣。 我自从有了相知相识的朋友,所见到所听到的当今士人,学业有成并且能和古人并驾齐驱的人,还没有啊;那些才华可以超过古人的人,只能找到几个人,几个人中没有谁能超过他。

当初我们在京师相见,他对我说:“我并不是想靠勤于古文写作来在当时求得声名。我胸中可写的东西有数百卷,如果写出来,自料将与别人有不同之处,(如果)不是隐居深山,使衣食充足,使身心毫无烦劳,并且使自己的志向专一在这方面,那就不能诱发并写出来。”

到现在十多年了,却没有实现他的追求。 我听说古代著书立说的人,一定因为穷窘愁苦;但是那所说的穷窘愁苦的人,有的隐遁不出来做官,有的到了中年名望尊显身心安泰,全无烦劳,所以能够悠闲舒缓著书立说来满足自己。

自从科举制度推行以来,二十岁如果不能够跻身到秀才的行列,那么里正就可役使他。又不是贵族富豪的人,那么用来赡养父母养活妻子儿女的,就只能常从受雇抄写或教书所得中获得。

被穷窘困扰的人,一生不得安宁,哪里还有空闲的时间学习古人的学问并希望他们有所成就呢?所以穷窘愁苦的士人一定不能著书立说。他的情境如果与古人不同,但按常理来推测,那么本来是这样也并不值得奇怪了。

褐夫年轻时凭时文在远近扬名,所有的文章,商人随即买来并刊印,所以天下的人都称颂褐夫的时文,但不知道这不是能真正表现他胸中的时文。他带着笔墨游历四方,喜欢记述以前的一些事情,描述山水美景,并对那些请求作传写序的人,也时时答应,所以世人又称颂他的古文,这《南山集》中所收录的就是这些。

但也不是真正能体现他胸中的古文。褐夫的文章,大概到现在还留在胸中还没写出一篇。

立言是人不朽(不腐朽/永不磨灭/流芳后世)事中的最末等事,但立言之道又尤其难。书传中所记述的立功名、守节义和那些成忠孝之名而死的人,每个朝代都有几十上百人,但与众不同能自称一家之言的,从周秦以来,那却是屈指可数了。

难道不是他们的境遇独特少有,所以上苍要么要束缚他的才华,要么要使他的境遇坎坷,因而使他都不能够有所成就吗? 褐夫的年纪大了,他胸中的文章,到现在都没写出来,那么时间就不多了。一定要等到身心都毫无烦忧时来写作,那么果真有那时间吗?所以我为《南山集》作序并且为褐夫忧虑的心情更加急切了。

于是阐明个中原因,使后来读到的人了解褐夫的志趣,也希望褐夫时时警醒自己并尽快实现他的追求。 九校联考的卷子。

4. 南山集的《南山集》案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赵申乔以“狂妄不谨”的罪名弹劾戴名世,谓其“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今名世身膺异教,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书削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侧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康熙皇帝命刑部审核此事。

刑部官员从《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中找到了“罪证”。《与余生书》是戴名世写给他的一个门人余湛的。

余湛曾偶然同僧人犁支交谈,说及南明桂王之事。犁支本是南明桂王宫中宦者,桂王被吴三桂所杀后,他遂削发为僧,皈依佛教。

犁支是亲自经历过南明朝之人,他所述之事应当比较可靠。戴名世得知此消息后,忙赶至余生处,但犁支已离去,二人未能晤面。

戴名世于是嘱咐余生把所听到的情况写给他,并与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加以对照,考其异同,发现了一些可疑之处。于是戴名世又写信给余生,询问犁支下落,欲与其“面谈共事”。

这就是戴名世因而获罪的《与余生书》的由来。其书中云:“……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

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与余生书》直接写出了南明政权弘光、隆武、永历三壬年号,且信中又将南明小王朝与三国时期偏居川中的蜀汉、南宋末年退守崖州的宋帝昺相提并论。这毫无疑问触动了清统治者敏感的政治神经。

康熙龙颜大怒,刑部遂穷究猛治,以“大逆”定狱,提出了株连九族的惩办意见,拟将戴名世凌迟处死,其“弟平世斩决,其祖、父、子孙、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俱解部立斩,其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十五岁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给功臣为奴”。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二月又下诏“法外施仁”,把戴名世凌迟改为斩首,其家人等皆加恩宽免。

与此事有瓜葛被株连者甚众。为刻《南山集》出资的尤云鹗、刻《南山集·孑遗录》的方正玉、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等人以绞刑论处。

后来康熙又出于收买人心的需要,将原定处死的近百人改为流徒黑龙江宁古塔,罚入汉军旗籍。这时余湛已先死于狱中。

后来康熙得知方苞擅长古文,是个难得的人才,遂又下令将其召回,赦免其罪,加以任用。又因《南山集》多采用方孝标《滇黔纪闻》中所载南明桂王明史事,遂牵连至方氏宗族,一并治罪。

当时方孝标已经去世,亦因《滇黔纪闻》文字案被剖棺戳尸,妻儿等人被发配流放于黑龙江(后亦被宽免),财产尽没入官。《南山集》案牵连人数达三百人之多,是清前期较大的一桩文字狱案。

而戴名世、方孝标的所有著作及书板被清查以烧毁,列为禁书。戴名世死后,由其弟辅世自京扶梓回故里,葬于所居南山冈砚庄之南。

戴名世究为何故被赵申乔参劾,二人是否真如赵申乔在奏疏中所特意声明的“素无嫌怨”?《南山集》一案是否罚不当罪,又何故牵连人数如此之广?历来说法纷陈。清末民国初人周贞亮在无名氏《记桐城方戴两家书案》辩证后所附“识语”说,戴名世会试时名列第一,殿试却屈居第二,仅为“榜眼”,而状元赵熊诏就是赵申乔之子;且戴名世在士林中素享盛名,赵熊诏则才名不显,当时不少人传言赵因贿赂而为状元,赵申乔故先发制人,罗织罪名置戴于死地,以断他人追究之想、塞他人议论之口云云。

这一传闻听来虽不为无理,但真凭实据却难以稽考。戴名世与明末清初时的一批遗民毕竟是不同的,他是清王朝科举进士,他早年与清廷不合作的态度到了后期已发生明显转变。

他于桐城南山砚庄“隐而复出”,就是他改变态度与清廷合作的突出标志,他已经开始积极为清 *** 服务了。《南山集》一案,究其原委,只是因为戴名世《与余生书》中叙弘光帝南京一段,并于文中书“永历”年号等;至于《孑遗录》,虽然记述了明季桐城被兵乱始末,有弘光年号,但也并无特别直接触犯清廷权威的言论。

对于南明年号问题,乾隆四年曾修明史,特别到了嘉庆朝,皇帝特谕:甲申以后存福王年号,丙戍以后存唐王年号,戊子以后存桂王年号。这实际上已经不存在因写南明年号而获罪的问题了。

《南山集》案之所以处置如此酷烈,株连如此广泛,还是由当时清王朝的政治大气候所决定的,也就前文所说的清廷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钳制的需要。中国历史上许多王朝在创建不久,几乎都要紧系文网,对文人进行弹压与恐吓,这似乎已成惯例,而清代尤甚。

《南山集》案发时,明清之际的一批遗民如顾炎武、黄宗羲、冒辟疆等人虽已故去,但他们提倡“反清复明”、讲究“夷夏之别”的影响仍然存在,其弟子布于天下。清廷兴“庄氏《明史》案”、“《南山集》案”,无非是借此起到敲山震虎、杀一儆百之作用。

由于清 *** 抓住此事大作文章,《南山集》案就由单纯的年号、明史事而渲染成了旨在谋反的叛逆之举,戴名世也因此被推进了万劫不复的绝境,连清廷重臣大学士李光地亲自出面,“欲疏救于万死一。

5. 南山在文言文象征

南山nán shān 1. 指终南山,属秦岭山脉,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南。

例: 《诗•小雅•节南山》:「节彼南山,维石岩岩。」 2. 指祁连山。

例:《史记•大宛列传》:「﹝张骞﹞留岁馀,还,并南山,欲从羌中归,复为匈奴所得。」 3. 指南屏山。

例:宋·苏轼《病中独游净慈谒本长老周长官以诗见寄因次韵答之》:「卧闻禅老入南山,净扫清风五百间。」 4. 指荆南山,亦名君山、铜官山。

例:三国·吴·孙皓封为南岳,在今江苏·宜兴县南,即所谓南山白额虎、长桥蛟、并周处为三害者。 5. 泛指南面的山。

例: 晋·陶潜《饮酒》诗之五:「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6. 《诗经》诗篇名。

例《诗•齐风•南山》、《诗•小雅•南山有台》。 7. 从终南山引申出长寿的意思。

典出《诗·小雅·天保》:「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

6. 南山集的《南山集》案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赵申乔以“狂妄不谨”的罪名弹劾戴名世,谓其“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今名世身膺异教,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书削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侧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康熙皇帝命刑部审核此事。

刑部官员从《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中找到了“罪证”。《与余生书》是戴名世写给他的一个门人余湛的。

余湛曾偶然同僧人犁支交谈,说及南明桂王之事。犁支本是南明桂王宫中宦者,桂王被吴三桂所杀后,他遂削发为僧,皈依佛教。

犁支是亲自经历过南明朝之人,他所述之事应当比较可靠。戴名世得知此消息后,忙赶至余生处,但犁支已离去,二人未能晤面。

戴名世于是嘱咐余生把所听到的情况写给他,并与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加以对照,考其异同,发现了一些可疑之处。于是戴名世又写信给余生,询问犁支下落,欲与其“面谈共事”。

这就是戴名世因而获罪的《与余生书》的由来。其书中云:“……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

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与余生书》直接写出了南明政权弘光、隆武、永历三壬年号,且信中又将南明小王朝与三国时期偏居川中的蜀汉、南宋末年退守崖州的宋帝昺相提并论。这毫无疑问触动了清统治者敏感的政治神经。

康熙龙颜大怒,刑部遂穷究猛治,以“大逆”定狱,提出了株连九族的惩办意见,拟将戴名世凌迟处死,其“弟平世斩决,其祖、父、子孙、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俱解部立斩,其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十五岁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给功臣为奴”。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二月又下诏“法外施仁”,把戴名世凌迟改为斩首,其家人等皆加恩宽免。

与此事有瓜葛被株连者甚众。为刻《南山集》出资的尤云鹗、刻《南山集·孑遗录》的方正玉、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等人以绞刑论处。

后来康熙又出于收买人心的需要,将原定处死的近百人改为流徒黑龙江宁古塔,罚入汉军旗籍。这时余湛已先死于狱中。

后来康熙得知方苞擅长古文,是个难得的人才,遂又下令将其召回,赦免其罪,加以任用。又因《南山集》多采用方孝标《滇黔纪闻》中所载南明桂王明史事,遂牵连至方氏宗族,一并治罪。

当时方孝标已经去世,亦因《滇黔纪闻》文字案被剖棺戳尸,妻儿等人被发配流放于黑龙江(后亦被宽免),财产尽没入官。《南山集》案牵连人数达三百人之多,是清前期较大的一桩文字狱案。

而戴名世、方孝标的所有著作及书板被清查以烧毁,列为禁书。戴名世死后,由其弟辅世自京扶梓回故里,葬于所居南山冈砚庄之南。

戴名世究为何故被赵申乔参劾,二人是否真如赵申乔在奏疏中所特意声明的“素无嫌怨”?《南山集》一案是否罚不当罪,又何故牵连人数如此之广?历来说法纷陈。清末民国初人周贞亮在无名氏《记桐城方戴两家书案》辩证后所附“识语”说,戴名世会试时名列第一,殿试却屈居第二,仅为“榜眼”,而状元赵熊诏就是赵申乔之子;且戴名世在士林中素享盛名,赵熊诏则才名不显,当时不少人传言赵因贿赂而为状元,赵申乔故先发制人,罗织罪名置戴于死地,以断他人追究之想、塞他人议论之口云云。

这一传闻听来虽不为无理,但真凭实据却难以稽考。戴名世与明末清初时的一批遗民毕竟是不同的,他是清王朝科举进士,他早年与清廷不合作的态度到了后期已发生明显转变。

他于桐城南山砚庄“隐而复出”,就是他改变态度与清廷合作的突出标志,他已经开始积极为清 *** 服务了。《南山集》一案,究其原委,只是因为戴名世《与余生书》中叙弘光帝南京一段,并于文中书“永历”年号等;至于《孑遗录》,虽然记述了明季桐城被兵乱始末,有弘光年号,但也并无特别直接触犯清廷权威的言论。

对于南明年号问题,乾隆四年曾修明史,特别到了嘉庆朝,皇帝特谕:甲申以后存福王年号,丙戍以后存唐王年号,戊子以后存桂王年号。这实际上已经不存在因写南明年号而获罪的问题了。

《南山集》案之所以处置如此酷烈,株连如此广泛,还是由当时清王朝的政治大气候所决定的,也就前文所说的清廷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钳制的需要。中国历史上e69da5e887aa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1303066许多王朝在创建不久,几乎都要紧系文网,对文人进行弹压与恐吓,这似乎已成惯例,而清代尤甚。

《南山集》案发时,明清之际的一批遗民如顾炎武、黄宗羲、冒辟疆等人虽已故去,但他们提倡“反清复明”、讲究“夷夏之别”的影响仍然存在,其弟子布于天下。清廷兴“庄氏《明史》案”、“《南山集》案”,无非是借此起到敲山震虎、杀一儆百之作用。

由于清 *** 抓住此事大作文章,《南山集》案就由单纯的年号、明史事而渲染成了旨在谋反的叛逆之举,戴名世也因此被推进。

7. 南山集的作者是谁

戴名世

南山集》中有不少章节、言辞表现了一定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思想。集中用大量的篇幅记载明末清初的史实。史传文学如《朱铭德传》、《杨刘二王合传》、《杨维岳传》、《左忠毅公传》等,或歌颂抗清义士,或表彰入清隐居不仕、品节高尚的志士仁人。其中《左忠毅公传》记故明大臣左光斗事,较《明史》更为详尽具体。而如《弘光乙酉扬州城守纪略》一篇更是赞颂史可法守卫扬州、宁死不屈的英雄气概,并对清兵在扬州城破后屠城七日的罪行加以揭露,全然不知辟讳,竟直书其事,表现出了戴氏作为“信史”的胆略。这当然也成为他遭祸的原因之一。

8. 庄延钅龙的明史案 和戴名世的《南山集》案

明史案发生于康熙二年(1663),当时玄烨尚未亲政。浙江湖州富商庄廷鑨从明末大学士朱国祯的子孙处购到朱国祯撰写的明朝历史的稿本。庄廷鑨本是个双目失明的瞎子,但为了沽名钓誉,于是请人续补朱国祯书中所缺的崇祯朝及南明历史。书成后改名《明书》,并署上了他自己的大名。但庄廷鑨未及刊刻这部书就死了。书中如实地叙述了满洲族先祖与明王朝的隶属关系,清入关前用明朝年号,不是用清朝年号,指责孔有德、耿仲明等叛明降清等。庄氏触犯了禁例,于是参与编纂或在卷首列名者,以及为庄氏书作序、刻字、校对、印刷、售卖者,甚至买书者及庄氏全族,遭株连达200 多人,其中70 多人被杀。庄廷鑨早死,亦被剖棺戮尸。

[ 转自铁血社区 ]

《南山集》案发生于康熙五十年(1711),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在未中进士和担任编修以前,曾网罗散失佚文,搜求明朝野史,访问遗老,著成《南山集》。因集中论及南明史事,用了南明弘光、隆武、永历年号,而未用清朝年号,而且认为清朝应从康熙元年算起,因为南明还存在,顺治朝不算正统,被左都御史赵申乔告发,言其“语多狂悖”,终以“罔视君亲大义”处斩戴名世,戴名世同族16 岁以上均被斩杀,并株连作序、刻印、售卖者,计数百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山诗集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山诗集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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