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质押手续 房产质押手续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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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押登记申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质押手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质押手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房产质押手续怎么办理
  2. 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3. 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质押手续怎么办理


1、质押登记申请,所需材料如下: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质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可以证明质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质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以及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
3、审核通过的,进行登记,发放证书;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受理。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的价钱优先受偿。简单来说,你的东西还是你的,你还可以拿来用,使用权还是在你的地方,但你不能转让东西的所有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简单来说,你的东西还是你的,但是东西的使用权你失去了,换句话说,东西在债主的手上。
(1)物权的转移不同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
(2)标的物范围不同
抵押可以以动产或者不动产,而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3)合同生效日期不同
抵押自抵押合同签字成立生效,质权自标的物交付或登记时生效。
(4)处置区别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

二、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双方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写明被担保的房屋的种类、数量、履行期限和担保的范围等情况;
2、当事人要就抵押合同去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流程:
1、申请抵押登记,申请人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则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并且会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进行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如果经审核符合规定,则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进行登记,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被核准后,登记机关会在其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5、收费发证,登记机关会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给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抵押登记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立卷归档,登记机关会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房子做抵押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7、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8、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三、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抵押一般需要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7、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8、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办理房屋抵押,申请人和银行都要做好相关的准备,一般来说双方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二、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

三、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具体包括: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这里需要注意,未婚需出具未婚证,离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证,户口薄。)

(3)借款人单位出具半年内收入证明或当地纳税证,房屋产权证。

四、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

五、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

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六、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质押手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质押手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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