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 什么是土地流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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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在农民之间流转的过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流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土地流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什么是土地流转概念
  2. 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3. 土地流转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土地流转概念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在农民之间流转的过程,其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土地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使得耕地集中、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益;
2、增加农民收入:土地流转可以让土地闲置的农民将土地使用权交给有经营能力的人或企业,获得土地流转费用或租金,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升级和转型升级,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经济融合;
4、优化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土地流转可以使土地集中、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高了生产效率,释放出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乡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
5、推动乡村治理和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土地流转可以促进乡村治理和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二、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主观:

土地流转有哪些常见方式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 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 4、土地互换,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 6、反租倒包,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把农户的承包地反租过来,集中连成一片,给予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再把土地承包进行转租或发包给农户、个人或企业单位。 7、土地托管,即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以上知识就是网小编对“土地流转有哪些常见方式”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三、土地流转什么意思

土地流转什么意思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土地流转的包括转包、转让、入股、合作、、互换等。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合同的主要内容:
1、流转。
2、违约责任。
3、流转土地的用途。
4、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流转价款及支付。
6、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7、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8、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9、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1、加快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登记意义深远,确权以后有利于土地流转。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和土地流转者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2、规范土地流转
目前土地流转存在农民自行流转多、报村和乡镇批准备案少,口头协议流转多、签订书面合同少等诸多问题,尽快制定土地流转政策,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迫在眉睫。各地政府应逐渐严格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完善合同管理,流转合同标准化,流转期限不得超过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一旦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几年各省市因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3、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意味着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仍然必须坚守,同时现有耕地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在农地流转不断扩大及建设新型现代农业的新形势下,国土资源部将会继续执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同时探索新形势下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创新,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搭建土地交易平台
伴随着土地流转制度出台,加快了各地相继实施农地流转试点,就直接促进农村产权交易所的成立,为农地入市搭建平台,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县乡村三级宽带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土地流转信息,加强对流转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及时为广大农户提供土地流转政策咨询、土地登记、信息发布、合同制定、纠纷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
5、推进城镇化建设
允许流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这将解除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虽然城镇化将成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主线之一,但目前宅基地管理依然停留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思维框架内。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主体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城镇居民。从物权平等的角度看,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主体范围缺乏正当依据。
6、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
开展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了种植大户因短缺不能满足规模种植需要的问题,有效破解了种田大户发展的瓶颈难题,促进了农业产业集约化经营。而且有助于涉农金融机构探索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工作,加快建立农村现代金融制度,促进了农村地区加快对耕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进度、完善农村耕地流转市场及健全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并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7、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农地入市有两个前提,它必须是经营型的建设用地,第二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针对已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政府要在夯实土地权能的同时改革征地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建立科学的、多元的征地补偿制度、保障和就业制度。农业创富者们也希望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能为城乡土地的流转建立一个统一的交易服务平台。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并表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应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土地流转合同长期限
土地流转合同长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合同长期限为30年。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流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流转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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